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学院工会评优选先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新葡的京集团4321  发布时间:2017-04-06   浏览次数:1149

各分工会:

2016-2017年各分工会在新葡的京集团4321党委、学院工会的正确领导及广大教职工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广大会员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努力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为和谐校园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按照《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新葡的京集团4321工会评优选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进工作,学院工会决定对在各分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家庭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1.优秀分工会评选条件

1)工会组织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注重开拓创新,工作富有特色;

2)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广大教职工服务,认真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按照《工会章程》和《工会法》经常开展工会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广大教职工在“三育人”中发挥积极作用;

4)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开展“立德树人”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5)工会组织有较强的活力和凝聚力,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校院工会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6)按时足额收缴会费,活动经费使用账目清晰。

符合以上条件的分工会,可提出申请评选优秀分工会。

2.优秀分工会分管领导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切实履行工会的职能;

2)热爱工会工作,爱岗敬业,积极组织参与校院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较好成绩。在促进本部门发展、推进工会自身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为职工说话办事,积极反映教职工合理意见和要求,深受教职工的拥挤、信赖,得到领导和教职工好评;

4)工会班子团结,职责明确,每学年有工作计划和总结,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撰写文章参与工运理论交流;

(5)集体成员遵章守纪,纪律严明,无违纪事件和事故发生。

3.优秀工会会员评选条件

1)需在岗的工会会员,本部门工作两年以上,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2)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积极主动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一定工会业务知识;

3)热爱工会工作,熟悉工会业务,能积极参加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及各种公益活动;

4)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无私奉献精神,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工作任劳任怨,办事公道,团结群众,得到广大会员的信任;

5)关心会员群众的切身利益,表达他们的呼声,乐于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做会员的知心朋友。

4.和谐小康家庭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边疆,热爱兵团,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奉献社会;

2)诚实守信:待人处事诚实、真诚,言行一致,遵守信用和诺言,在群众中有较高的美誉度;

3)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勤劳工作,品德高尚,家庭成员在自己岗位上和社会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

4)勤奋学习:家庭成员勤奋学习,共同钻研,勇于创新,在教学、科研上成绩突出。夫妻双方重视子女教育,做到优生、优育、优教;

5)文明礼貌:崇尚文明,崇尚科学,摒弃不良习惯;建立新型的邻里团结关系,民族团结,移风易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影响力;

6)团结和睦:夫妻平等,家庭生活民生,一家人互敬互爱,携手共进,建设和谐文化,培养文明风尚;

7)奉献爱心:家庭成员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善于扶贫济困、奉献爱心;

8)勤俭环保:家庭成员具有勤俭节约的好习惯,能够做到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用气,并做到家居干净、卫生,环境舒适、自然;

(9)家庭成员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实行一票否决:

1.三年之内有违法违纪者;

2.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3.在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方面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二、各类评优名额分配表

项目名称

名额

项目名称

名额

1.优秀分工会

各分工会均可申报

2.优秀分工会分管领导

各分工会均可申报

3.优秀工会会员

公外2;英语1;俄语东语1;院机关1

4.和谐小康家庭

公外2;英语1;俄语东语1;院机关1

  

三、申报优秀基层分工会的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和主要事迹材料一份(1000字左右),申报优秀分管领导和优秀工会会员的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申报和谐小康家庭的候选户要认真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及主要事迹材料一份(不超过1000字,并附电子版),于2017412日前上报党政办。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01741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