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主任  发布时间:2017-05-09   浏览次数:415

各系、办、室: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本科教学运行全过程的管理,根据大学教务处期中教学检查通知的精神,学院决定在第11-12教学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凤峨

员:臧红宝、聂凤芝、梁金萍、摆永刚、李晓娟、刘兆德

二、检查时间

11-12周,共2周。

三、检查方式

采取院、系按职责分重点统筹协作的方式进行。各系应按照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内容,认真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510日之前(附活动安排时间表)报送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并有步骤按计划实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四、各系主要检查内容

1.教师教学投入情况,教师教学大纲执行情况、课堂考勤记录和平时成绩记录,课堂教学情况,学生作业布置批改的情况,及基本教学文件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上的展示情况等;

2.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教学秩序保障情况;

核实本学期教师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做好2017-2018-1学期教学计划、教学任务和教材征订工作。请各系负责人、课程负责人认真核查。

3.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情况;

各教研室按照教研计划组织教学研究活动,教研室活动应留存活动记录以备检查。学院抽查,如有时间地点变更,请提前告知。

4.教师听课情况及听课记录留存;(留存相关听课计划、听课记录、听课反馈活动记录以备检查。)

5.期中试卷、教学总结等工作资料的留存、归档情况;

6.学生上课纪律、学习状态、学习纪律等情况;

7.实践教学准备、开展情况;毕业生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情况;校级实习基地建设情况;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情况及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

8.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重点开好教师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以了解并检查本学期教学工作、教学大纲执行等情况;学生座谈会应留存座谈记录或调查问卷以备检查。

9.期中考试情况

原则上54学时及以上的课程应统一进行期中考试。期中考试成绩应作为学生期未考核成绩的重要构成部分,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系期中考试工作方案并落实。

10.各系需要反映的问题及困难等。

五、学院主要检查内容

1.随堂听课,了解考勤纪律、平时成绩记录公布情况;

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督导成员于414日召开督导工作会议,安排听课。督导成员已深入教学一线查课、听课,并填写《新葡的京集团4321课堂听课记录表》(专家督导用表);并定期或不定期地与系、教研室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参加系、教研室组织的研究教学工作会议、学生座谈会。

2.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及教研活动文档记录;

3.实践教学的抽查内容:实验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是否存在随意更改实验课程时间、地点和教学内容的现象;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校级实习基地建设情况等。

4.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教学综合改革情况。

各部门要认真部署、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切实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和整改。各系应于516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应包括学生座谈会记录;教师座谈会记录;基本教学文件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展示检查情况;课堂考勤记录、平时成绩记录、及学生作业布置批改的检查情况;课堂实践教学活动检查情况、期中考试情况等)材料报送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其他材料各系整理存档备查。

                                              新葡的京集团4321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759